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(试行)付费模式与预交金模式相结合
从2013年4月开始,为方便患者看病和帮助患者,我们在新疆自治区三级医院中率先实行了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(试点)的诊疗模式。
2013年4月,我院在新疆自治区三级医院中率先实行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(试点)的诊疗模式
试点期间,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的诊疗模式只支持部分地区符合条件的医保和新农合患者。我们将与更多地区的医保和新农合部门沟通,争取支持更多地区的医保和新农合患者。
关于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诊疗模式的详情,请点击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。
不符合“先看病,后付费”诊疗模式的医保和新农合患者、自费患者,将需要交纳诊疗预交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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